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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群PM_(2.5)污染控制路径

         

摘要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空气质量也随之大幅改善.然而,部分重点区域如京津冀及周边城市群(“2+26”城市)PM_(2.5)年均浓度依然较高,远超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35μg/m^(3)).为实现该目标值,利用京津冀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评估模型(greenhouse gas-air pollution interactions and synergies,GAINS-JJJ),模拟预测了2030年不同政策情景下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分别量化了结构调整与末端控制(BAT)政策对不同污染物减排的贡献,为“2+26”城市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路径提供参考.结果表明:(1)2017—2030年,由于一系列结构调整政策,如煤改清洁能源、淘汰落后产能(如钢铁、水泥、焦化等)、氮肥减量施用和高挥发有机溶剂替代等措施的实施,以及末端控制政策,如钢铁、水泥与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型柴油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标准升级,标准化规模养殖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技术的推广,“2+26”城市的PM_(2.5)年均浓度值达到34μg/m^(3),实现了“美丽中国”的目标要求.(2)2030年结构调整情景下,一次PM_(2.5)、SO_(2)、NO_(x)、NH_(3)与NMVOCs(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相比2017年分别下降了31%、44%、31%、5%和11%;结构调整+末端控制情景下,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减排比例分别达到75%、69%、77%、32%与52%.(3)末端控制政策对一次PM_(2.5)、NO_(x)、NH_(3)和NMVOCs减排的贡献要大于结构调整政策的贡献;而针对SO_(2)的减排,结构调整政策则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研究显示,在2030年之前,“2+26”城市的末端控制政策仍具有较大的污染减排潜力,而针对SO_(2)的控制则应将重点从过去的末端减排转向前端的结构性调整措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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