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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执行资本与合约自我履行机制——以农产品合约为例

         

摘要

本文基于28个省份二百余家中小企业农产品采约合约履行情况的调研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分析了私人执行资本在农产品合约自我履行机制中的作用,其中,私人执行资本包括声誉资本和关系专用性投资.结果表明:(1)只有在重复交易过程中,声誉资本才能显著提高农产品合同履约率,并且企业对美誉度的重视程度在声誉资本—履约率关系中有显著的调节作用.(2)关系专用性投资有助于提高农产品合同履约率.鉴于此,建议农户货源方应该与愿意进行较多关系专用性投资的企业进行合作;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货源方应该与重视美誉度且声誉资本较高的企业,或者与愿意进行较多关系专用性投资的企业进行合作,以提高履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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