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治研究》 >困境与出路: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现实考察——以'东星航空破产案'为视角

困境与出路: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现实考察——以'东星航空破产案'为视角

         

摘要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核心,新《企业破产法》基本构建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东星航空破产案"充分暴露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体现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范围过窄,选任方式僵化,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督不力等方面.应重塑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确立其在破产程序中处于相对独立和中立的地位;扩展管理人的选择方式,严格限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法定情形;完善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破产监督管理体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