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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发勃兴到自觉再造——三种“物业管理师”的不同发展趋向

         

摘要

对物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状况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社会上存在两种“物业管理师”,一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本文简称“劳动部”)鉴定通过的“物业管理师”(含“助理物业管理师”),另外一种是个别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认证推出的“注册国际物业管理师(CIPM)”。《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随着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于10月28日顺利开展,今年末,最晚在明年初,首批物业管理师将正式问世。面对即将出现的三种“物业管理师”并行于世的现象,人们必然会发出疑问为什么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物业管理师”?三者的发展趋向将会如何?如何评说它们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中所起的作用?虽然这些问题一时很难给以准确的回答,但它们都是难以回避而必须给予正面回应的问题。对此,笔者不吝学力粗鄙,愿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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