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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应如何界定

         

摘要

<正>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国土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就《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界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 |2013年第5期|43-43|共1页
  • 作者

    刘均超;

  • 作者单位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行政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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