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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甥舅”纠葛的土地使用权该给谁

         

摘要

<正>案件原由腾顺更原为正阳县剧院职工(后又调到县城关供销社工作),1965年他让家庭生活困难的15岁的外甥谢根生与自己共同生活,居住在当时的正阳县剧团家属院。1970年外甥谢按城市知青下放农村锻炼,1972年被平顶山焦化厂招为固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 |2007年第3期|39-39|共1页
  • 作者

    危东; 周同峰;

  • 作者单位

    1. 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 2. 正阳县国土资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土地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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