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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服,该告谁?

         

摘要

在不少征地安置补偿案件中,民众存在分不清责任主体、乱告一气的现象。殊不知,行政行为讲究“依法履职”“权责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任何行政行为都应该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不能瞎告、乱告,否则不仅权利得不到救济还会造成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想要在复议、诉讼过程中依法高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找准、找对责任主体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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