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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港口供应工作的补充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维护国际航行船舶港口供应的正常秩序,国务院办公厅于1992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外轮和远洋国轮港口供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2]2号),对理顺和加强国际航行船舶港口供应工作起了一定作用,应继续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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