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泸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泸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摘要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发〔1994〕108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中区更名为江阳区;撤销纳溪县,设立泸州市纳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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