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道路交通管理》 >交管部门是否有权以收集证据为由事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交管部门是否有权以收集证据为由事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摘要

【案例】2018年12月14日22时许,黄某酒后聘请王某代驾载其回家。途中双方因代驾费发生纠纷,王某拒绝代驾,黄某径自驾车回到家中。到家后,黄某喝了一瓶保健酒。23时许,公安交管部门接王某报警后到达现场对黄某进行传唤,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65mg/100mL。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