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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抗诉全国优秀法院“贪院长”

         

摘要

时任“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后任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的王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吞公款及公共财物价值8.14万元,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73万多元,并且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200万元出借给他人使用,因其犯贪污罪、受贿罪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一审法院判决未认定其挪用公款罪,原公诉机关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提出抗诉,2022年1月9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抗诉案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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