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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摘要

70年代后期发端于安徽省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方方面面也注意到了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如农民负担沉重、权益容易遭受分割、农民进入市场困难、农民增收缓慢等等,甚至连高利贷也在农村普遍出现。90年代以来,学术界与有关党政部门都在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然而目前的成效还难以令各方面满意。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体制上找原因。上述例举的问题已经表明,50年代初我们搞农业合作化运动要解决的问题集合仍然存在,而且还增加了一些新的问题,不论是解决老问题还是解决新问题,恐怕都绕不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这一根本途径。农村没有真正为农民服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出现这种局面,关键是农村政社合一的改革步伐停滞下来了,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理论混乱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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