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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修法当务之急

         

摘要

我国现行的《森林法》是在1998年的特大洪灾,使全国上下都认识到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国务院做出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恢复植被、保护生态"的决策,并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情况下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内容包括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加重了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造林绿化者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设立了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等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等相关配套法规也相继颁布。各地也都进行了大量地方性森林法规的修定工作。可以说,我国《森林法》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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