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全与健康:上半月》 >建筑火灾中的人员安全疏散

建筑火灾中的人员安全疏散

         

摘要

当火灾发生时,保护生命、迅速逃离危险是人的第一需要,时间就是生命,必须争分夺秒,准确地把握逃生时机。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就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后能保证处于火灾危险区域的人员全部撤离并抵达安全区域所需要的时间。根据美国GSA1985标准:暴露在火灾环境下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接警后90秒内疏散到安全区域。有关部门通过综合分析和火场实测,并考虑~定的安全系数后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允许疏散时间为5—7分钟;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为2—4分钟,其中三级耐火等级的影剧院、礼堂建筑撤离观众厅的控制疏散时间为1.5分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