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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

         

摘要

<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目前,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区)为先导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集体林区轰轰烈烈地展开。"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带来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实践证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得到改善,农民得到实惠,顺应时代要求,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本刊特发表这组报道福建、江西、辽宁等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的文章,为这场伟大改革提供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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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国林业》 |2007年第1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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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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