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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尺度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划定方法

         

摘要

对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重点治理区域进行划定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精准治理、协调不同层级重点治理区域范围划定的关键。以河北省平山县为例,在县域尺度,分别以乡级行政区和小流域为单元,划定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中的重点治理区域范围。结果表明:以乡级行政区为单元划分的重点治理区域面积是1 358. 81 km2,以小流域为单元划分的重点治理区域面积是1 273. 61 km2,结果均大于基准参照值。将乡级行政区和小流域的划分结果叠加分析,综合考虑定量指标与定性因素,在满足相对集中连片、空间不相互重叠、便于动态监管等原则下,进行局部区域取舍,划定的平山县重点治理区域面积为1 126. 44 km2,接近基准参照值1 106. 80 km2,且分布合理。因此,划定县域尺度重点治理区域,首先,设置科学的定量和定性划分指标体系;其次,设置合理的划分单元尺度;第三,优先划定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中重点治理区域范围,再指导省级及以下各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划定;第四,划定结果应根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调整,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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