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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生态林地和生态草地保护的立法完善——兼谈生态用地的法律保护

         

摘要

生态林地和生态草地是典型的生态用地,生态用地应独立于建设用地、农用地,是"自成一类"的土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其保护应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生态用地的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用途管制制度;比照耕地完善其征收和征用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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