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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社树及荆、楚国名考

         

摘要

正 一、楚社树考 古时国必立社,社必树木。《说文》社字下曰:“各树其土所宜木”。《周礼·大司徒》曰:“设其社稷之(土遣)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我国古代史籍中载有“桑林之社”、“栎社”、“槐社”、“枌榆社”等社名,源于树木之名的地名亦尤为多见,即是古代以社树“名其社与其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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