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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

         

摘要

正 《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988年9日1日由国务院批准,10月1日国家计委、水利部发布。晋陕蒙接壤区涉及三个省(区)三个地区(盟)十个县(旗),其中我省榆林地区的神木、府谷、榆林三县,煤田已开发范围约2154平方公里。为了认真贯彻《规定》,做好矿区开发中的水土保持工怍,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省上主管部门和榆林行署重点抓了三方面的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首先,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规定》。榆林行署和省水保局在认真学习《规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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