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人大工作》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经济领域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经济领域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研究与思考

         

摘要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对推动解决事关地方改革、发展、建设和民生领域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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