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政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现就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