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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促销不标原价将属价格欺诈

         

摘要

由工商总局、商务部等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零售商开展打折、降价、特价促销活动,应当如实说明打折、降价、特价的原因、期限,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不标明原价或标示原价虚假的,视为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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