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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实施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摘要

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规土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部署,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促进郊区生态环境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挥郊野单元规划对乡村地区的统筹作用,我局制订《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实施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经2016年10月17日第6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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