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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重在立章建制规范操作

         

摘要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有关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了关于修改原先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决定。按照市政府部署,从2001年7月1日起,上海开始对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至2003年12月,共推出公开招标地块239幅,面积1886.0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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