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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规定调整

         

摘要

近日获悉,市经委为了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整治“客车载货行为,与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经过6个月的专题研究,调整了已推行28年的本市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规定,明确重点配送企业车辆局行证比例由原来的5%-10%,提高至30%-50%,同时,星期六取消货运车辆使用货运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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