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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的影响因素

     

摘要

目的 分析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合作机制的影响因素.方法 根据接受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技术指导的程度,将成都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良好合作机构组和欠良好合作机构组,并对相关因素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合作良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精神疾病防治人员(简称:精防人员)从事精防工作年限为(2.79±1.88)年,71.43%为专职,85.72%与个案管理小组其他成员有联系,66.67%是由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与欠良好合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较,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良好合作机制,需要保持精防人员队伍稳定,提高人员专职程度,加强与个案小组其他成员的联系,提高精神卫生专业指导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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