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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告监督”推动“两个责任”持续强化

         

摘要

去年以来,渠县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函告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一岗双责”,明晰同级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地。明确函告内容,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县级“四大班子”成员为对象,将其分管或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10种情况列为函告事项,全面压实责任。规范函告程序,推动监督方式具体化。通过纪律审查、责任制考核、信访举报等途径收集确定函告事项,分批函告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函告对象根据函告事项,督促问题主体实施整改;县纪委对“函告—督导—整改—反馈”全程跟踪监督,倒逼问题解决。强化成效反馈,推动履责管理痕迹化。对函告内容不重视、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据“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形成“负面清单”,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实现县乡两级“上下捆绑追责”;强化结果运用,将函告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评价使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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