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夏社会科学》 >被害人同意的体系地位

被害人同意的体系地位

         

摘要

被害人同意阻却犯罪的实质根据是自治的法益观下法益利用说。当被害人同意行为人损害法益客体时,行为人的行为就只是权利人对于自身法益进行支配和使用的外在表现,并不违反权利人的自主意志,从而欠缺法益侵害。立足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考量刑事政策性的要求,被害人同意居于不同的体系地位,有的同意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有的同意阻却违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