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秩序论

         

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法治的提出,反映了法治建设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而必然体现出明显的民族性特征,这也为法治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所证实。法治民族性的载体就是法治多元与多元结构,法治多元结构及其变量构成法治民族性的主要内容,而其基础则为人的灵性、德性与理性,人性是构建法治秩序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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