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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使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摘要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其制定的目的之一是“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将“运用”能力置于重要位置,表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对“运用”的重视。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相关主体较为关注知识产权数量(特别是专利数量)的增加而对质量关注不够充分,致使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现实无法得到根本改变。这种现象与我们对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标存在误读有一定的联系:即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在于确权和保护。实际上从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的法定主义及其本质等就可看出,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使命和目标所在,确权和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重要内容,是保障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前提与手段。当今国际社会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条约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的直接目标和使命在于促进技术转让和扩散,这实质上是知识产权运用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形式。为此,在反思知识产权制度使命及明确知识产权价值重在运用的基础上,我国应构建和完善以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与确权、保护为共同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以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国多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等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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