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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榔约到村规:苗族村寨生态治理的实践

         

摘要

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地方自主治理对于有效承接国家生态治理政策,实现国家与地方生态“双向联动”共治的良好局面至关重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村寨生态治理实践的考察表明,传统村寨以寨老权威为治理主体,以生态榔约为治理规则,促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面对土地承包制引发的林地生态问题,村庄首先重启寨老组织解决生态失序问题,继而实现寨老组织的转型发展,形成以村民自治为主、寨老治理为辅的共治主体结构.批判地继承了传统生态榔约,结合当下生态治理的实际需求,形成新型生态规约并不断修订完善,重现了村庄良好的生态风貌,重塑了村庄的生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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