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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村社农民和“佃人”析

         

摘要

正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农业是决定的生产部门。因此,判明劳动生产者的性质,对于社会形态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我们不能把劳动者孤立起来进行考察,必须考虑到:“不论生产的社会形态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代”。显然,生产方式就是判明社会经济形态的依据,而生产方式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统一,也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如果我们仅从一方面来立论,就难免以偏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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