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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示范区建设是新时期'长治'工程发展的必然

         

摘要

"长治"工程大示范区建设是以地(市、州)、县(市、区)为单元创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面积示范样板,涉及"长治"工程项目区的40个县(市、区),建设期为5年(2001~2005年).实施大示范区建设是新形势下"长治"工程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对于加快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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