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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与要点探讨

         

摘要

cqvip:以区域评估方式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新举措,全国2543个各类开发区面临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新问题。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需要分清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入驻企业的法律责任,做好衔接工作,时效期以不超过10年为宜,应以“五通一平”阶段及由开发区建设与管理的区域为主,入驻企业的内容可简化;要突出整个开发区的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全过程的防治措施体系,并统一措施等级与标准,明确建成区、在建区、未建区三大区块的防治任务。根据开发区的特点,遵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原则与理念,开发区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将土石方全部利用、表土资源全部保护利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内不设临时占地、排水含沙量不超标、雨洪资源全面利用与控制等作为控制性指标。水土保持方案章节可参照国标,每章节的内容、深度可根据开发区的特定情况,做简化或删减。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性质和定位差异很大,总体分为政府管理模式、企业管理模式、政府企业混合管理模式,入驻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不能简单地向开发区管理机构报备,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仍要加强对开发区管理机构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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