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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承德两市出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名录》

     

摘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河北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城市及其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秦皇岛、承德两市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名录》对不同规模的水利、交通、城建、电力、管道、矿山、港口码头及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是否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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