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南置业》 >闽拟规定交易场所应当提取风险准备金

闽拟规定交易场所应当提取风险准备金

         

摘要

近日获悉,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公布经修改的《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拟规定:“交易场所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交易场所应当对其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交易场所总部承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