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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交通犯罪中刑法规制研究

         

摘要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如火如荼地开展,自动驾驶汽车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在道路交通领域的一项重要应用逐步进入大众的视野。其在促进生活方式走向便利与智能化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以"人"为行为主体的刑法造成巨大冲击,引发了一系列的刑法适用难题:自动驾驶汽车辅助下产生的新型犯罪行为、"算法黑箱"导致的传统刑法因果关系链条模糊、自动驾驶系统的自主性导致的犯罪主体缺位等。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路径昭示着其背后的法理争议:交通犯罪行为方式的范围是否需要拓宽?以自动驾驶汽车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能否具备独立的犯罪主体资格?自动驾驶场景下交通犯罪应如何归责?本文将立足于对自动驾驶主体资格进行否定的立场对其交通犯罪的刑事归责问题进行刑法规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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