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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署名的要求

         

摘要

发表于《口腔医学》杂志的论文均应有作者署名。署名者仅限于那些参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论文撰写并能对内容负责,同时对论文具有答辩能力的人员;仅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任务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应署名,但署名者可以将他们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文末的"致谢"段。作者姓名置于题名下方,多位作者署名之间以逗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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