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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贪污挪用汇兑资金问题的探讨

         

摘要

一、引言 邮政汇兑资金是群众委托邮电部门办理汇兑业务所交付的款项,任何贪污、挪用汇兑资金的行为都是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而据邮总视察室统计,1986年——1988年全国发生贪污挪用万元以上汇兑资金的案件共达70起。据邮电部邮政储汇局1990年9月3日下发的第53号通报披露“1989年除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外,其它省(区、市)局都有重大案件发生,个别省一年之内发生案件多达十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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