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产品可靠性报告》 >销售无充装资格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应如何定案

销售无充装资格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应如何定案

         

摘要

2004年2月,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技术服务中心充装、销售未经许可的工业用燃气。经行政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查明:该技术服务中心从新乡某机械公司购买了液化丙烷、丙烯充装钢瓶,用手压泵将增效剂充入丙烷、丙烯钢瓶,并于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先后三次在没有充装丙烷、丙烯钢瓶资格的市液化气公司充装液化石油气作为节能燃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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