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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税收问题研究

         

摘要

cqvip:合伙制企业相较与传统公司制与信托制企业,有着自己的特点深受广大投资人的青睐。合伙制企业的组织模式最早出现于某些生产经营类型的公司,因其规模小,成本低而适用。随着合伙制在不同企业公司中不断探索完整化,我国关于合伙企业征税制度渐渐落伍,变得不再适合目前合伙制组织形式。因此,就目前实际税收政策与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也愈发严重,如何修订和完善现有税收制度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文对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税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从制度设计和税收征管两种角度提出改革目标与对应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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