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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受贿三个局长坐牢

         

摘要

初冬时节,置身于桂西北大山腹地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城乡上下,人们盛传着一条反腐斗争的重大新闻:2002年11月26日,广西环江县地税局局长韦文汉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副局长苏明渊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副局长欧继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单位广西环江县地税局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20万元。集体腐败一锅端 2001年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广西环江县检察院的会议室里,正在紧张激烈地讨论查处'税狐狸'--县地方税务局局长韦文汉、副局长欧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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