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税收征纳》 >增值税稽查“十二法”

增值税稽查“十二法”

         

摘要

在开展对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稽核检查工作中,我们总结归纳出“十二对十二查”的检查方法,供大家研究。 一、核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存根联,查有无已开票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不作销售处理。 专用发票争普通发票是计算企业销售额最主要的凭证。在检查中首先应对纳税人购、用、存发票的情况进行核实,查实发票已用的份数。其次将查实已用的发票中所列款项与相关销售帐簿进行核对,对发票用量不大的企业,要逐笔进行核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