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师道》 >“禁止抢先逃生”不是对师德的苛求

“禁止抢先逃生”不是对师德的苛求

         

摘要

新制订的湖北省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中,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等十种行为被明文禁止。该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将建立考评制度,对违反行为规范的,5年之内在名师评选、人才遴选等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中进行“一票否决”,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将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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