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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模糊到澄明:教育惩戒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摘要

教育惩戒作为管理学生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现实中,教育惩戒呈现出价值认识模糊、主体模糊、尺度模糊、实施效果模糊、救助反馈机制缺失等非理性发展态势。实施合理合法的教育是完善教育评价科学体系、实现教育管理、维护学校教育公共秩序、推动个体自律的内在要求。因此,为实现教育惩戒理性回归,要善用多方载体,缓解和矫正对教育惩戒的偏差认知;明确监督主体,发挥家庭和社会组织在惩戒过程中的作用;细化尺度限度,各地方、各学校要因地制宜深化惩戒细则;完善权利救济,建立和健全学校教育惩戒申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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