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摘要

审判中心主义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司法公正、民主和独立的内在要求和实行刑事程序法定原则而导致程序法治化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中,审判中心主义尚未得以确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保证司法公正指明了方向.因此,有必要以审判中心主义为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重构,以实现刑事司法的公正与高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