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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视角下高校学生的财产权

         

摘要

最近这几年,在高校教育领域,经常发生学生针对高校管理权提起申诉甚至诉讼的事件,而且呈上升趋势。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与二十九条的规定,高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出于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有依照法律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高校基于法律的授权对学生享有管理权,但是学生的合法财产权也是受宪法以及法律保护的,因此两者不仅在理论上有冲突,但现实中却是摩擦不断。本文从行政法角度出发,简述高校管理中学生的财产权,分析了行政法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冲突,进而提出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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