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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兼从轻”原则应整体适用于定罪量刑

         

摘要

罪行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既统摄定罪,也制约量刑.量刑情节与犯罪行为一样,只要存在溯及力问题,就应当整体参照犯罪行为适用《刑法》第12条确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文以倪某某单位行贿案中如何适用特殊自首的条款为例,结合司法实务中的判决先例,探寻刑法溯及力的本质要求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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