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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范畴的再解读

摘要

本文针对李泽厚先生关于"实践"的解释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实践不等于物质生产劳动.西方实践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率先把生产规定为"目的在产品"的制作,把实践称为"本身即是目的"的政治、道德行为.康德把生产置于现象界,称之为"遵循自然概念"的技术性实践;而把实践置于本体领域,称之为"遵循自由概念"的道德实践.黑格尔也突破单从生产理解实践的局限性,把实践看作人在事物和环境刻上自己内心生活印记、使事物和环境变成人类"家园"的自由的对象化活动.这些,不仅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形成产生提供了理论资源,而且为我们准确、全面、完整理解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提供了思想前提.马克思在继承西方实践哲学的基础上,对实践范畴作了革命性的改造.他把实践确定为新世界观的理论基石,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总根基,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的最高本质;并且从人与世界的客观关系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客观关系入手,建立了统一的实践概念,即人的感性活动.马克思实践概念的本体内涵是人的社会性、历史性的存在方式,其表现形态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变革社会政治道德制度的革命实践,还包括感性个体的生存活动,即广大的人生实践.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等同于物质生产,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从美学角度看,只有超越把实践单纯理解为物质生产的狭隘观念,在物质生产、革命实践和个体生存实践的总体关联着眼,才能真正寻找到审美活动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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