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思维科学通讯》 >对于《思维论》及其讨论会的几点意见

对于《思维论》及其讨论会的几点意见

         

摘要

根据学术争鸣双方平等的一般性原则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认识论原则,我们以为本次讨论会的名称“对《思维论》进行挑错学术讨论会”,宜改为“关于《思维论》的学术争鸣讨论会”更为合适与切题。这种学术争鸣讨论会,将会避免预设被讨论者有错、而讨论者的发言当然正确之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